天作孽犹可恕的全诗

天作孽犹可恕的全诗

“天作孽犹可恕”这句话实际上出自《尚书·太甲》,但需要注意的是,原文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这并非一首诗,而是古文中的一句名言。下面是这句名言的详细解释及出处:

出处与原文

《尚书·太甲》中记载:“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底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解释

  • 天作孽,犹可违:意思是如果是天意要降灾祸(即所谓的“孽”),那是可以逃避或防范的。这里,“孽”指的是灾祸、不幸等负面事件。而“犹可违”则表达了尽管有天灾,但仍有可能通过人的努力和智慧来避免或减少其影响。
  • 自作孽,不可活:指如果一个人自己招来灾祸,那是无法逃脱和挽救的。这句话强调了个人行为和选择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对命运的影响。如果一个人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或行为,那么他将面临无法挽回的后果。

总结

虽然“天作孽犹可恕”并非全诗的一部分,但它作为一句独立的名言,具有深刻的哲理意义。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我们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努力避免因为自己的错误选择和行为而招致无法挽回的灾难。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即使面对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我们也应该保持积极的心态和智慧,尽力去防范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