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背知识点
一、思想道德修养部分
理想信念的作用:
- 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
- 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
- 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
- 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 爱自己的骨肉同胞。
- 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 爱自己的国家。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
- 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 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做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
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 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 善于化解矛盾,增进相互理解。
道德的功能:
- 认识功能(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
- 调节功能(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 教育功能(道德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 核心:为人民服务。
- 原则:集体主义。
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的主要规范:
-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二、法律基础部分
法的概念:
-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 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 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人民主权原则。
- 基本人权原则。
- 法治原则。
- 权力制约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
- 意思自治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公序良俗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 罪刑法定原则。
-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行政合法性原则。
- 行政合理性原则。
诉讼权利和平等原则:
- 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婚姻自由原则:
- 结婚自由。
- 离婚自由。
请注意,以上仅为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部分必背知识点,具体考试时可能涉及更多细节和内容。建议考生结合教材和考试大纲进行全面复习,以确保掌握所有必要的知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