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女孩被性侵事件

2018年海口女孩被性侵事件

2018年海口女孩被性侵事件指2018年海南海口发生的事件。海南海口的田女士于2023年10月爆料称,2018年她10岁的女儿小花在一个托管中心被一名男教师强奸,事后还遭到男教师的恐吓、威胁。当时年幼的小花害怕,不敢告诉父母、家人,自此不愿前往该托管机构,还患上抑郁症。直到5年后,进入高中的小花才告诉父母自己被强奸一事 。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王某雄于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是澄迈思源高级中学美术老师,2023年10月11日被警方刑拘,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认为,王某雄强奸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2024年8月2日,此案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不认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2025年4月,王某某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刑8年,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培训相关的职业,期限为五年,赔偿小花2573.7元,另一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梁某某赔偿小花1103元。后因不服判决,双方均提起上诉。2025年11月7日,该案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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