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校友会章程

中山大学校友会章程

《中山大学校友会章程》是规范中山大学校友会组织与活动的纲领性文件,2021年3月18日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023年3月26日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修订。该章程以联络和服务校友、弘扬母校传统为宗旨,确立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023年修订工作由校友会副秘书长黄婷婷负责说明,修订方案经会员代表表决通过。章程明确废止2003年11月16日制定的《中山大学校友总会章程》。第四届理事会选举高松校长担任会长,形成现任管理机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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