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邓晓芒的学术水平?

怎样评价邓晓芒的学术水平?

邓晓芒教授的学术水平在吾辈看来实在渊深难测,我不敢妄加评判。因为我不是哲学专业学生,所以对于他的著作和翻译的作品大多不曾读过,只看过他写的《西方美学史纲》,读完觉得受益匪浅。

邓晓芒教授令我印象最深的事却是和武大的郭齐勇教授的“撕逼”,邓晓芒和郭齐勇都是令人非常喜爱的教授,他们打了很多年的笔墨官司,争的是《论语》中的一句话:

这句话是孔子说的,父亲犯了错误,孩子包庇不告发,孩子犯了错误,父亲也包庇孩子,亲亲相隐,互相包庇,孔子认为“直在其中”,无可厚非。

郭齐勇教授认为亲亲相隐有其中的道理,是儒家伦理中重要的一部分,强迫人们大义灭亲反倒不妥,亲亲相隐与现代法律也是相容的。郭齐勇本身就是武汉大学国学院的院长,关于此问题写的文章都非常精彩。

邓晓芒教授正面硬刚,他认为这是对法制精神的亵渎,即便是亲人也不能互相包庇,并给出了许多学理扎实言之有物的观点。

两方可谓都很有道理,一直争论不休,诞生了《也谈“子为父隐”与孟子论舜》、《再议“亲亲相隐”的腐败倾向—评郭齐勇主编<儒家伦理争鸣集>》、《对柏拉图<游叙弗伦篇>的一个惊人的误解——评郭齐勇主编<儒家伦理争鸣集>》等等一系列非常精彩的文章,二人前前后后你来我往,也卷入不少其他学者加入这场笔墨官司,以至于他们在杂志上公开辩难的文章就有30多篇。

这个我不太好评价对错,看完那些文章,只是觉得二人引经据典的辩论非常好看,作为一个打辩论的人,看到这么高质量的笔墨官司也是很令人激动的。他们从2002年开始撕了十年。这件事推动了我国法制建设,后来国家也采纳了郭齐勇教授的意见,在2012年修改了法律条文。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作出规定:

也即现在法律规定,人们对于亲人犯罪,可以选择不出庭作证,而法律并不能强制你。

这避免了人们陷入“大义灭亲”的道德困境。

这个问题其实还有待进一步讨论,我在这里不展开,毕竟两位教授已经展开了几十篇文章,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看看,真的是非常精彩。

以前诸葛亮说,儒有君子小人之别,小人之儒专攻翰墨,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对国家起不了任何作用,而君子之儒,泽及当时,名流后世。二位先生本都不是法律专业的,可是为中国法制操透了心,十多年时间引经据典探讨法理问题,最后也促进了法制建设。这大概算是很了不起的君子之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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