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
2016年本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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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
2016年本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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