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是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30号)要求,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确定的名单,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于2024年1月2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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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是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30号)要求,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确定的名单,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于2024年1月2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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