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小飞(1981年9月—2013年8月20日),男,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毕业于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生前任新疆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特战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司警衔。2013年8月20日在处置暴力恐怖团伙案件时不幸壮烈牺牲,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评定为革命烈士 。
闫小飞1999年12月入伍,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考入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起历任喀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政工室科员等职。从警期间参与处置多起反恐任务,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嘉奖3次 。2011年1月救助因务工受困的四川籍吕某一家,自掏200余元解其燃眉之急 。其骨灰安葬于温江区烈士陵园,喀什建有衣冠冢 。训练中以'拼命三郎'著称,徒手防卫、查缉战术等科目均亲自示范,常负伤坚持教学 。牺牲前7小时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胜利归来'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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