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上没问题,这俩都是侵权。
产生这种感觉是因为评论这种事情的不是一拨人。
网盘的使用群体是远小于电影院观众的群体的。能使用网盘的大多是最网络技术有一定了解的人,毕竟现在流媒体这么发达,单纯的看电影,买会员、去影院,是比从网盘搜索,再下载要省事多了。
用网盘资源看电影,至少要满足几个条件,1,有PC;2,会使用搜索引擎(资源站);3,有播放相应格式文件的播放器;4,有一定的硬盘空间。如果用手机或者电视盒子之类的,比PC操作难度更大,也就是技术门槛更高点。有功夫研究这些的,大体是当年互联网资源贫瘠时代,互联网分享精神的参与者或继承人。这些人对当前的资本运作和版权保护有天然的抵触,所以评论画风肯定不一样。那是个DIY的年代,找点啥都是靠大神指点以及自己动手。
时代变了,随着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将更多的人纳入网民群体,网民的大多数已经不再需要自己动手,更多的成为了被动的信息受众。在版权方的推动下,多数网民会被动的,更多的接受侵权的概念。版权维护者有天然的道德高点,自然拥护者会越来越多。而当年的分享者,也会有为喜爱的电影补票的想法。此消彼长,即便网盘电影的分享者,在当下也不会大张旗鼓的去抢占网络的舆论高点。当然,由于二者群体数量差异巨大,也抢不着。
这是群体受信息差异而形成的观念差异。
如果仅考虑同一个个体上产生题目中的两种想法,那就是两种情境下对个体心态的影响。站在观影者角度,网盘分享是不要钱的;而如果观影者在影院观影后,又发现网络出现盗录的电影,那心态不是崩了?花钱和不花钱的主,心态能一样平和吗?
这时候,发表支持一下盗录违法的评论,是一种崩了心态后的补偿。这是人性使然。
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盗录比网盘分享更不受待见。
更深的原因,其实是个心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