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示报告格式要求及字体大小规范
一、标题
- 字体: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 字间距:标准(或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文字清晰易读)。
- 行间距:固定值30磅。
- 位置: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
二、主送机关(称谓)
- 字体:三号仿宋GB2312。
- 字间距与行间距:均为标准设置。
- 位置:标题下空两行顶格书写,后加冒号。
三、正文
- 字体:三号仿宋GB2312。
- 字间距与行间距:标准设置,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
- 结构: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开头简要说明请示的背景、原因和目的;主体详细阐述请示事项的具体内容、理由和要求;结尾提出明确的请示事项,常用“妥否,请批示”、“以上请示,请予审批”等语句结束。
- 页边距:一般为上37mm、下35mm、左28mm、右26mm(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附件
如有附件,需在正文结束后下一行空两格书写“附件:”后列出附件名称,并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五、落款与日期
- 落款:位于正文结束后下一行的右侧,需写明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 日期:在落款下方居中书写,使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六、印章
请示报告需加盖发文单位的公章,位置一般在成文日期的正上方或略偏右的位置,确保印章清晰、端正。
七、其他注意事项
- 请示报告应一事一报,避免多个事项混杂在一起。
- 文字表述要准确、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模糊不清的表述。
- 使用规范的公文语言,避免口语化、随意化的表达。
- 请示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的内容。
遵循上述格式要求和字体大小规范,可以确保请示报告的正式性和规范性,提高文件的可读性和处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