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2024年1月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1号》修订,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想要了解更多“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的信息,请点击: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百科

为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2024年1月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1号》修订,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想要了解更多“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的信息,请点击: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