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主可能存在的观点是:
人类在起源的时候,一开始就是一个人,不是“突然冒出来一群人”。
(是吧题主?)
基于此,题主的问题是:
既然一开始只有一个人,那么此后产生的人类肯定是这个人的亲属,他们之间近亲婚配,其后裔成为了如今的人类,那么,近亲结婚怎么就不行了呢?
我在此不讨论近亲结婚的危害,因为已经有其他答主给出了详细的解释。我只用大白话讨论一下,最早的“人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式。最早的人类,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显然,人类不是突然冒出来的一群生物,我们都受过义务教育,知道“人是猴子变的”(这个说法很不准确,更确切的说法是人和猴子具有共同的祖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最早的人类,就是“突然冒出来的一个人”。
首先,请题主必须理解的一点是,从现代这种被称作“人类”的动物和猴子的共同祖先,到现代的人类之间,隔了成百上千个世代,足足几百万年的时间。人类和他们的灵长类近亲的差距,并不是在几百万年前就有那么大的(比如脑容量的差距)。这些差距的内在原因是人和其他灵长类基因组的差异,而这些差异,是在漫长的岁月中,因受到自然选择或漂变(drift)的影响而逐步形成、累积的。
这些差异来源于基因的突变。基因突变可谓进化的“原材料”。然而,单一的某个基因突变,不一定能对生物体的整体性状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这种影响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在几百万年前,在非洲的某一个灵长类群体中,某只灵长类动物的基因组获得了某个突变(此处不讨论是如何获得的,不然我又要写一长串东西),这个突变可能并没有使它的性状发生非常明显的改变,它和它周边的灵长类依然可以正常交配并产生可育后代。然而。这个基因突变可能使它获得了某种生存优势,比如说,它的大脑的沟回可能变得和其他灵长类不太一样,使它能够更快地学会采摘果实。这只灵长类拥有这个突变,更具有生存优势,有了更多繁殖机会,也就可能留下更多后代,这些后代也具有生存优势,又在交配权的竞争胜过了没有这个突变的个体。过了很多年,这只灵长类所在的群体中的大部分个体都具有了这个突变。
我们把突变产生的基因,和原来的基因,称作一对“等位基因”(allele)。
题主看到这里可能会说:“这不就是一群有亲缘关系的猴子吗?”是啊,它们的确有亲缘关系,然而,请注意,这可能是一个很大很大的“猴群”,它们的确来自同一个祖先,但不一定是近亲关系,它们之间的亲缘程度,早已在一代又一代的婚配中被“稀释”,但是,它们都携带了从祖先那里传下来的那个突变,这使得它们有别于其他的“猴群”,但是又不至于让它们和别的猴群产生生殖隔离。就像现在中国一对都姓李的男女,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他们可能五百年前是一家,但是他们是近亲吗?很可能不是。他们的婚配算是近亲婚配吗?很可能不是。
以上所述的突变产生并累积的事件,可能在某一个灵长类群体发生过多次,有的突变有利于生存,有的不利于生存。总会有那么一些群体,累积了很多的有利突变,有别于一般的灵长类群体,而且又足够大,使得以下事件得以发生:两个不是近亲,但是又携带了多个有利突变的个体进行婚配。
当这些群体中的突变累积到足够多的时候,它们的性状已经和一般的灵长类群体有了很大差异,以至于不能再正常交配,有了生殖隔离,那么这些群体只能内部交配。但是,此时它们已经足够庞大了,完全可以保证有足够多的非近亲的个体可以交配。这个时候,它们就朝“人类”这个方向迈进了不小的一步。
就这样,在几百万年中,它们不断地获得有利的突变,累积新的等位基因,逐步演化成了我们。
题主可能又会问:“那个时候又没有《婚姻法》,它们又没有科学知识,怎么能保证不近亲婚配呢?”
那,这就如其他答主说得那样,肯定有近亲交配的事件发生,但是……这样的个体,难免携带成对的、不利于生存的基因,因此就被大自然淘汰了。
简单粗暴地理解,就是:
最早的人类不是“突然冒出”的一个群体,而是逐渐产生并累积了和其他灵长类的不同之处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是足够大的,能够保证足够多的非近亲交配事件的发生,从而使得整个群体能够正常延续。
需要指出的是,我讲的这些东西,只是对极其复杂的人类演化历程的一个极度简化的model,而且很不严谨。事实上,在某个灵长类群体中,可能同时有多个个体获得不同种突变,或者不同时的同种突变,甚至是同时的同种突变,或者在多个灵长类群体中,都有个体获得突变。这些灵长类在迁移的过程中,某些个体的意外死亡或“走失”,都有可能使群体丢失掉一部分等位基因,让这个群体有别于其他的群体(即所谓的“漂变”)。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题主释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