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田公社是慈溪县1961年11月根据有关文件(见慈溪民政志349页)批准设立的历史地名,1983年9月撤销建制。其名称源于清咸丰年间钟姓秀才引用《幼学琼林》‘沧海桑田’典故,描述当地由海涂变为耕地的地理变迁 。
该地明清属余姚县云柯乡,1950年4月始置沧田乡。1954年10月划归慈溪县周巷区,1956年2月并入大云乡。1958年10月改制为火箭公社廿大队,1959年2月属长河公社沧田管理区 。1961年11月沧田管理区与高兴管理区东部合并成立沧田公社,1983年9月撤销后改为沧田乡,1992年5月随乡并入长河镇 。围垦形成的101.11公顷土地经确权属长河镇农民集体所有,相关土地租赁收入及造地项目补助资金曾在行政诉讼中被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00年12月原沧田公社辖区行政村合并组建现沧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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