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对待政府的态度上,经济学派总体可以分成四类:
一是绝对信仰。以计划经济学派为代表,主张全部生产资料国有化,取消财产私有,取消市场经济。
二是高度信仰。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主张政府干预社会的方方面面,以扩大需求、刺激消费。
三是偶尔相信。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认为政府只可以在信用体系、法治建设、社会救济等等少数几个方面充当兜底的角色。
四是绝对不信。以奥地利学派为代表,认为政府只能充当市场守夜人的角色。比如货币要回归商品化和自由化,而不是政府化。
研究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最著名的当属公共选择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是詹姆斯·布坎南,他毕生探求的是经济持久繁荣的政治制度,因此又被誉为宪政经济学之父。
1919年,布坎南出生在美国一个农民的家庭。布坎南的经济理论历程非常曲折,在攻读博士之前,他是一个坚定的计划经济者,多次声援苏联,完全敌视奥地利学派。
1946年,布坎南进入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然后只用了6个星期,就完全放弃了计划经济理论,成为了芝加哥学派的一员。
1957年,布坎南又创立了公共选择学派,然后与凯恩斯主义者进行了整整三十年的论战,并最终大获全胜,于198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008年金融危机后,布坎南已经算是一名奥地利学派学者。因为他认同了奥地利学派最后一个,也是最难以理解的主张——货币的非国家化。
在凯恩斯主义盛行的时代里,人们不自觉地把政府看成了一个“仁慈”的角色。当时的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市场缺乏宏观调控,因此政府干预非常有必要。
而布坎南却警告说:人们终将认识到,理想的集体主义实际上并不存在,也确实不可能存在。政治领域中的人和市场领域中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追逐私利、一样的卑鄙无耻。
1957年之后,布坎南开始把常规的经济分析运用到政治层面。包括政府的权利和义务、公共资源、公共政策、宪法等等方面,并因此创立了公共选择学派。
1982年,对布坎南来说是一个转折点。因为凯恩斯主义遭遇了重大挫折,布坎南却因为详细论证并预言政府的干预政策会失灵而声名大噪。
布坎南提出了一套最基础的经济学方法论:
第一、以人为本。一切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不管过程多么复杂,个人都是最终的决策者、选择者与行动者。
第二、人性利己。人在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的选择中,虽然也会考虑利他的因素,但最终都是为了利己。
第三、政治也是交易。市场是个体之间的交易,公共政策是群体之间的交易,但落脚点都是个人,因此政治也是一种交易。
从这套方法论出发,布坎南详细论证了政府为什么会失灵。
第一、政府雇员同样利己。
政府干预主义的立论基础是,在市场领域,人是利己主义者,而在政治领域,人就会变成利他主义者。布坎南却认为,在政治领域,人一样是自利的,否则世界都是乌托邦,就不存在坏政策和坏官员。因此,既然政治领域的人一样自利,那由人制定的干预政策,定然存在缺陷。
由于利己动机的存在,他们的行为实际上不是倾向于最大限度地为公共利益服务,而是单纯的依据自己获得的信息和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原则来决策。
第二、政府机构效率低。
芝加哥学派的弗里德曼在批评国家干预主义时说:用他人的钱,为别人办事,由于没有产权约束,他们的一切活动根本不考虑成本问题。
官员行事时无成本压力,而且也没有利润含义,因此官员制定的干预政策,往往只会从个人的得失出发,追求政绩和个人仕途,最终一定会造成产能过剩、资源浪费。而且由于权力的垄断性,有着“无穷透支”的可能,因此他们一旦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将远远超过企业。
第三、政府权力会寻租。
马斯克说过:剥削来自于权力而非资本,没有权力撑腰,资本只会讨好顾客和员工,哪敢恣意妄为。
这个观点,布坎南在数十年前已经论证过:利益集团会通过权力寻租的手段,促使政府帮助自己建立垄断地位,以获取高额的利润。
布坎南认为,最常见的寻租行为有4种:一是政府干预定价,二是政府特许经营,三是政府审批配额,四是政府定向采购。
因此,寻租者所得到的利润并非是市场经济的结果,而是权力干预下的一种再分配。而且,政府权力的介入,会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分配格局的扭曲,产生大量的生产浪费和资源浪费,并最终引发经济危机。也就是说,市场失灵的根本因素是政府干预。
正是因为这些因素,布坎南认为,政府的干预主义,不但不会增加福祉,反而还会削弱福祉。
布坎南强调,不应该把增加社会福祉与保证个人平等的权力随便交给一个特权机构,然后再虔诚地等待它的恩赐。正确的做法是,让这些特权机构或特权人物受制于一个硬性的约束机制,并且由公民真正掌握这个约束机制的最终决策权。为此,布坎南创立了宪政经济学。
布坎南以一套悲观现实的理论,取代了政府那套浪漫虚幻的观念,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思路,让世人重新开始思考政府能做什么,政府应该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