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监管部门要求,自2018年2月12日起,新注册的微信公众帐号无法开通留言功能,之前已开通留言功能的帐号可以继续使用,未开通留言功能的帐号暂不支持开通。
无论是新注册个人公众号,还是企业公众号都是没有留言功能的,如果你是个人公众号,目前没有办法直接通过公众号迁移获取留言功能:目前还是可以通过购买别人已经有留言功能的公众号,然后通过公众号迁移的方式,让自己的企业公众号获取留言功能。如果你要开留言功能,可以直接加:TONGYI520520公众号迁移公众号不支持直接变更主体。公众平台推出帐号迁移功能,通过此功能可将A帐号的粉丝、违规记录、文章素材(可选)、微信号(可选)迁移至B帐号。例如帐号A迁移至B,那迁移完成,A帐号被回收,B帐号获得A帐号的粉丝等信息继续使用,但主体还是B。帐号迁移仅对粉丝、违规记录、文章素材及微信号做迁移,若A帐号已开通原创保护功能、留言管理功能,则功能也会迁移(原帐号文章的原创标识、精选留言会迁移),其他的内容及功能无法迁移(包括微信支付、流量主、模板消息等)。粉丝迁移完成后,旧帐号将会回收,无法恢复,因此在帐号迁移之前请确保旧帐号的功能可以直接停用或已经转存。
公众号迁移流程第一阶段:入口:公众号设置->主体信息->帐号迁移,点击“开始迁移”进入。
第二阶段:线上提交迁移申请(1-3个工作日审核);1、同意协议,点击“同意并下一步”;
2、填写目标帐号并确认迁移内容;目标帐号满足条件:验证过主体信息【小额打款验证或认证成功(资质审核通过)】;
3、填写申请资料;填写:原管理员和目标管理员有效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上传资料:《微信公众帐号迁移申请函》,《公函公证书》格式要求: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仅支持5M以内,jpg .bmp .png格式;
4、确认名称;确认名称有3种方式:1)使用原帐号名称;2)使用目标帐号名称;3)自定义新的名称;温馨提示:延续原来名称和使用新名称,都需要遵循命名规则。
5、填写发票;填写发票:可选择不开发票、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主体类型帐号迁移不支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支付费用;
第三阶段:开始迁移帐号,(1天粉丝确认,1-3天粉丝、群发素材、违规记录迁移);1、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下发迁移确认通知给两个帐号管理员的微信号,双方15天内点击确认迁移则自动开启迁移流程(注:必须在审核成功后的15天内确认迁移通知,超时未确认迁移则迁移失败,如需继续迁移需另外申请并支付审核费用;如审核成功后未收到迁移确认通知,可在公众号后台进入帐号迁移页面申请发送通知,每天只可下发一次);2、双方点击确认迁移后,为保证数据不受影响,原帐号会马上冻结,同时系统下发通知给原账号粉丝,告知迁移事宜,粉丝如有异议,可在1天内取消关注,取消关注的用户不会被迁移;3、1天后自动触发迁移,包括粉丝、群发素材、违规记录,耗时时间与数据量大小相关,一般将在1-3个天内完成。4、迁移完成后,新帐号名称同步。整个迁移流程结束。迁移相关问题1、帐号迁移怎样确认名称确认名称有3种方式:1、延续使用原帐号名称;2、保留目前目标帐号名称;3、取一个新名称;温馨提示:延续原来名称和使用新名称,都需要遵循命名规则。2、迁移前(即审核通过,双方管理员确认同意迁移后),系统将会在原帐号采用群发文本方式告知粉丝帐号迁移事项,粉丝在1天内可选择是否继续关注。迁移后(即迁移完成后),系统将会在目标帐号采用群发图文消息方式告知粉丝帐号迁移完成事项,如粉丝对迁移有异议,可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关注。粉丝需要手动取消关注,否则系统会自动迁移粉丝至目标帐号。
3、迁移完成后,原主体公众号会被系统回收,原主体公众号管理员、邮箱、密码均不可以用:
公众号迁移公证哪些情况可以不用公证?A:1、双方账号为同一主体的,可不公证(即同一公司或机构。注:不同公司相同法人仍需要公证);2、个人类型迁移到企业类型,个人账号的主体即为企业类型账号的主体法人的,可不公证3、分公司迁移至总公司的,可不公证;(注:总公司迁移到分公司、分公司迁移到分公司,仍需提交公证);4、子公司迁移至母公司,如是母公司百分百控股的情况,可不公证;如不是百分百控股,需提交公函公证材料(注:母公司迁移到子公司、子公司迁移到子公司,仍需提交公证)。5、政府类型,但双方账号主体类型必须都是机关单位类型;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的组织都需要公证。除了以上情况无需公证,其他情况,都需要出具公证书,
公众号迁移公证书,只能是公证处出具,现在都不支持律师见证函,公证书参考样式:
目前公众号迁移线上公证也非常成熟,无需到当地公证处,全部线上操作,方便快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