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全世界都不存在公有制了。应该说,在现代世界,真正存在过“公有制”的时间和空间屈指可数,顶多只在1960-1982中间的中国部分区域真正的实现过罢了,连苏联都不存在过。
那么,什么才是公有制?顾名思义,公有制应该是全民所有或者集体所有,问题是,自从十月革命之后,在整个苏东阵营这个词语只存在于纸面上罢了,就像一个苏东笑话所讽刺的一样:
就是这么回事,名义上,一个企业是公有制,是属于全体劳动人民的,可是,全体劳动人民只有名义上的所有权,对企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计划没有任何决策权,对企业的管理、人事、分配各方面均没有发言权和控制权,这叫哪门子的公有呢?
——曼德尔《论Marxism经济学》
而且这种名为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通过各种剥削工人和腐败的谋利方法,今天只要在国企工作过的人都会发现,从苏联式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其方式方法就没有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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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天压根不存在公有制,只有国有制而已。
那么,公有制出现过吗?在我国,自1960年开始,在部分地区确实是真实存在过的。
其典型就是鞍钢宪法为代表的两参一改三结合。
在建国初期,我国照搬苏联的社会主义样板,国企一长制源于苏联体制。
但是,在实践中,广大群众渐渐发现一长制下,群众自身根本就没有实质的发言权和管理权,那么所谓的公有制企业中的“公”怎么体现?于是,1960年,鞍钢宪法出炉,这是一个自下而上发明的群众公有制管理体制。
这个体制特点,谈其具体表现,可以简单的分为一下几个方面:
1、工人有权罢免厂长,而厂长无权开除工人。
禁止开除工人这种条款,其实就是对工人民主权利和言论自由的保护,避免被打击报复。北方某大型国企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在企业的一期家属楼完工后,一个副厂长利用职权,优先给自己家分配了一套好房子。被工人发现后,召开职工大会将这个副厂长罢免,然后自己内部投票表决出一套分房方案。原则上工龄长的先分,已婚人士先分,年轻人和未婚人士可以等后续。这种通过群众内部民主决定的分配方案,自然没有反对。
而且那种制度下,即便是上级任命的企业老总,不经过职工民主选举也是坐不住的,只要职工投票罢免了,上级任命也不好使,不像今天,上面随便派谁,本厂职工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当然对其的作为也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利。所以说,民主制度才是企业属于公有的最明显特征。
2、普通职工有比较充分的言论自由
曾经有一个60年代的老电影《带兵的人》,故事虽然讲的是部队,但是企业内也是那种风气。电影内容有一段,一个新兵对于连长在上级指令训练科目外继续添加训练强度不满,于是贴大字报攻击连长专制一言堂。其余士兵意见不统一,有人认为大字报有道理有人认为大字报上纲上线,连长加强训练是好事不是坏事。但是当班长对大字报不满而上去撕毁大字报时,却遭到了士兵们的一致抗议,理由是就算是大字报内容是胡说乱说也不应该撕,后面连长也批评班长要求把批判自己的大字报贴回去,因为这是打压言论自由。事实上,当年的企业里也是如此,六七十年代反映工厂生活的一些老电影里也有类似桥段,那就是,你是领导,遇见了批判你的大字报,你可以贴大字报反驳,却不可动用行政权力进行打压和撕毁。让群众对于企业管理体制有批评的言论自由,也是公有制企业中群众才是主人的体现。
3、工人有权决定企业分配。
和前文分房子的例子一样,工厂里面的薪资分配,奖金分配等,职工会议是有权通过或者否定的,这条非常关键,是避免前面那个苏联笑话情景出现的主要措施。这个制度下企业的管理层是无权单方面决定分配的,不像今天,职工除了跪舔领导,甚至给领导拿回扣才能换取劳模评比和奖金分配,那种制度下是可以用民主手段避免的。
4、工人有权参与企业运营管理。
就像这段回忆录所言,因为民主机制的存在,导致不是你企业老总想让职工996职工就必须996,你厂长叫我倒夜班和节假日加班我就必须得加,只要职工大会反对,你厂长也不好使。所以这个制度下厂长无法独断专行。
5、工人的上升、评比渠道,不掌握在厂长手里,而是可以掌握在内部民主机制里。
所以,企业内职工群众掌握人事、管理、分配的权力,拥有受保障的言论自由,这样的企业,才能叫公有制企业。如果群众没有管理权和发言权,那公从何来?顶多算国有制。
PS:题外话,1960年鞍钢宪法出现,中央对这个新生事物试图全面推广,然而这个制度却在其它广大地区的企业管理层那里嗤之以鼻。直到1967年,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传言说法是,上海的工人造反派冲进厂长办公室,在翻阅材料时无意间在厂长的文件柜最底下发现了关于鞍钢宪法的文件,研究之后认为这种制度大好,于是鞍钢宪法终于有了在全国推广的机会....这个传言真假就不知道了。以前我电脑里有个外国人拍摄的纪录片,英文的,介绍的就是1976年上海汽轮机厂工人民主管理的视频,可惜时间太长不知道放在哪个硬盘里了,一时找不到,要是能找到就发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所以说,真正的公有制是确实存在过的,虽然时间很短暂。它的开始消亡,是1977年开始,开始重新提倡恢复物质刺激,大搞新大寨去了,大家都去加班工作就渐渐没精力去参与管理了不是?但是这个制度的消亡,是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的,以1982年9月提出的干部队伍的GM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的提出,对国企管理层大换血,大量民主时期产生的工人干部的企业管理层被以不满足四化标准为理由被替换下来,为恢复厂长负责制铺路。终于在1987年8月25日至29日,国家经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总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工作会议,宣布了彻底废除了两参一改三结合时期的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恢复了前十七年的企业一长负责制。然而这个只是全面铺开了而已,在1987年底全国企业中就已经完成64%了。从此,公有制名存实亡,在全世界都不复存在,这个概念从此只存在于文件称谓中了,实际上搞得都是国有制那一套罢了。
插一句,之所以八十年代要全面恢复厂长一长负责制,和当时的利改税改革也有一定联系,因为对国企要利改税,利润分配和厂长负责是互相结合发展运行的,这时候生产资料的使用、分配、生产计划就变成少部分管理层垄断了。所以说三结合制度的消亡是八十年代这两种改革措施共同达成的一个果,不清楚什么是利改税,可以参考一下(当然这篇文和这个回答主要内容无关,有兴趣自己可以看看):
所以,亲爱的各位知友,你们明白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私有制到底应该有什么区别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