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其民主思想的精髓和高度概括。以下是三民主义的详细内容:
一、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两项内容。一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朝政府,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二是追求独立,建立“民族独立的国家”。孙中山认为实现民族主义有两个前提:第一,民族革命并不是要灭尽满洲民族,而是要推翻清朝的专治统治及其媚外政策;第二,进行民族革命的同时,实行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通过团结国内各民族共同奋斗来振兴中华。
二、民权主义
民权主义的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孙中山认为,政治革命的根本目的就是建立民国。它的主要内容就是结束封建专制政体,建立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则应有广泛的权力去为人民谋福利。国家政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形成“国民之公共政府”。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而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和权能区分——“人民有权,政府有能”。
三、民生主义
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其具体办法为:核定地价,按价收税,涨价归公,按价收买等具体办法。其核心是解决贫富悬殊问题。孙中山还提出要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和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平均地权的方案是:私有不动产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以后涨价的部分全归国有,是为“涨价归公”;同时,原有地主保留的地价仍属其所有,其他税收须另行规定,不能以此充抵;革命后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现有的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社会进步所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做到“家给人足”。至于节制资本的办法,孙中山主张兴办实业,但限制私人资本的经营范围,其发展规模不得超过国民生计所许可的范围。同时由国家发展实业,开发资源,尤其是开发那些被外国人垄断的资源。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立法措施,防止私人资本垄断,如征收高额累进税、遗产税等。
综上所述,三民主义是一个囊括了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纲领性文件,闪耀着反帝反封建的思想光芒,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