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效性化妆品:
1961年,Raymond Reed 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功效性化妆产品,并且这种功效类化妆品定义为 以科学为基础的化妆品,用来区别其他普通日用化妆品。
这一概念,在1970年被皮肤科教授 Albert Kligman 推广,并开始流行。在我国有一类“特殊疗效的化妆品”非常类似这类产品。
目前,这些所有的名称逐渐统一,成为一个更科学、客观的词汇——功效性护肤品。
因为环境、作息、压力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目前问题肌肤的人群(皮肤亚健康)越来越多,这些人的皮肤介于正常皮肤和皮肤病之间,一般日用难以满足,于是就开始使用功效类护肤品。
功效类护肤品,是一种介于药物和日用化妆品之间,兼具化妆品(制剂和使用方法)和药物(功效性)特征的产品。
产品中由于添加了一些功效成分(可能是药典收录的药物、也可能是非药典但证实有效的其他成分),因此获得了一定的功效性,满足不同问题皮肤的使用;又或者对各类添加剂(香料、防腐剂等)的添加控制比较严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刺激性,用来满足敏感性皮肤的使用和修复。
功效性护肤品主要区别有2个:
①这类护肤品的功效性应当是基于科学研究的,用来区别日妆品;
②主要适用人群是问题皮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