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先从国际奥委会说起:
任何国家的政治力量不得干预本国的体育机构,体育不应被加上政治的背景,这是国际奥委会有明文规定。
举个例子:2008年伊拉克代表团最初被国际奥委会剥夺了参加北京奥运会的资格,因伊拉克复杂的政治环境,其奥委会无法得到必要的运转资金而几乎瘫痪,伊拉克政府将奥委会托管到了某部门下,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政治干预体育的行为,才有了后面的禁赛。至于后来解禁是另外的事情了。
国际足球联合会作为国际奥委会的下属机构,自然也要执行这一准则。
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在电话门审判最后阶段给FIGC写了一封信(具体后面讲)。
2、再谈“法庭”
都说“法庭判罚了尤文图斯降级”,没错,确实是法庭,只不过这个法庭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法院,而是意大利足球法庭。
意大利足球有一个“职业联盟”,就好像一个行业联合成立的一个机构一样,足协就是行业性质的,这和我国在党领导下的中国足协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罗西作为当时的实际掌权者,确实有权利将尤文图斯处罚和禁赛,因为那是行业内部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依照所谓的行规吧。而他的权威性无法和真正的民事法庭相比,而只有民事法庭才代表了一格国家的真正的法律尊严和权利,所以最后尤文图斯等俱乐部准备向拉齐奥大区地方法院(民事法庭)上诉。
上诉的结果是什么,从俱乐部角度讲:如果尤文图斯败诉,会在追加扣至少3分,并且尤文图斯高层将至少被禁止参与足球事物一年,至于罗西会再作出怎样缺德的事情,就不得而知了。胜诉,胜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切将回到06年5月之前的状态,同时尤文图斯可以向足协索赔,甚至说句不好听的,由于职业联盟如此糟糕的处理事务能力,导致职业联盟解散都有可能。
于是有了布拉特那封信,一旦尤文图斯上诉到拉齐奥大区法院,诉诸民事法庭,那么也就形成了意大利政治机构(地方法院)介入体育领域的事实,因此他在信中说将对意大利球队进行全面的禁赛,此其一。
其二,罗西自知审判尤文图斯的证据和过程是经不起民事法庭的那种严格的法律程序的推敲的,而一旦尤文图斯胜诉,基本上他也就完蛋了,所以他十分惧怕尤文图斯上诉到TAR,这才写了信威胁四家俱乐部如果上诉就会遭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其实反向思考一下很容易推敲:倘若罗西主持的对尤文图斯的审判是完全符合事实的公正的判罚,他完全没有必要去惧怕什么,因为他做了正确的事情,而尤文图斯的继续上诉只能是碰一鼻子灰,回过头来继续被处罚,这对他没什么影响。
尤文图斯的高层,在经过一系列的对比之后,内部进行了投票,最终决定接受意大利奥委会的调解,我不说尤文图斯为了顾全大局(意大利球队被禁赛)牺牲自己,当时的尤文图斯可能也没那么高尚,只是意大利球队禁赛也不符合尤文图斯的利益,因为即便尤文图斯返甲也无法参加国际赛事了。
罗西在处罚完尤文图斯后,火速到意大利电信就任副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