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迈克尔在华获刑 11 年,因涉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加拿大人迈克尔在华获刑 11 年,因涉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看到很多人不懂为什么判了有期徒刑的同时又判了驱逐出境。

我以前有一个回答里讲过类似的问题:

驱逐出境本质上是一种虚刑,也就是间谍不用真正的进监狱。

但也要分具体是哪种情况:

一、如果间谍是有外交身份掩护的,可以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并限期48小时内离境。这种完完全全不会进监狱,因为他有外交豁免权;

二、如果没有外交身份掩护的间谍罪行较轻,则会直接驱逐出境,也不用进监狱;

三、如果没有外交身份掩护的间谍罪行较重,则会送进监狱,同时判处驱逐出境。也就是等这名间谍服完了有期徒刑后再驱逐他出境。要不你还等他很多年后服完刑了再判他一次驱逐出境?那不是成了一罪两审了么?

这次的这个案件就是这种情况。

四、还有一种驱逐出境,本质上是交换间谍。

比如冷战时西德抓获了一名东德间谍,并在媒体上做了很多公开报道。但这时东德也抓获了一名西德间谍,但没有在媒体上报道。

于是东德国家安全部和西德联邦宪法保卫局进行了谈判,决定双方交换间谍。

但西德方面觉得自己已经在媒体上大量报道了东德间谍落网的情况,如果选择和东德秘密的交换了间谍,记者和公众肯定会觉得奇怪:之前抓的那名东德间谍怎么没了下文了?然后他们会不停的追问政府。

于是西德提出公开驱逐东德间谍,这样就等于给了公众一个交待。同时东德秘密放回被抓的西德间谍。

东德方面一想,反正自己也没吃亏,而且还可以借这个机会向西德方面多提些条件,于是也答应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西德把被抓获的东德间谍公开驱逐出境,而被东德抓获的西德间谍则通过这座著名的间谍桥----格利尼克桥被秘密放回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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