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公司大尺度的「破冰文化」是真的吗?是否构成性骚扰?是否涉嫌违法?

某些公司大尺度的「破冰文化」是真的吗?是否构成性骚扰?是否涉嫌违法?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这些互联网公司确实挺会整活儿的,套路是老套路,手段是新手段,他给你换个词儿听起来就不一样了,搞得跟“创新”似的。实际上呢?懂行的打眼一看,你这不是超几十年前的隔夜饭么?

什么“破冰之旅”?你这不就是入伍训练么?

所以说啊,2000年互联网泡沫第一波破灭的时候,有人在互联网上面编段子,“什么社交软件?你这不就是拉皮条么?什么哔哔唉死(BBS)?你这不就是厕所文化么?什么电子商务?你这不就是摆地摊么?”

哥,别搞得谁没在网上冲过浪似的。

制度化新兵训练是普鲁士军队搞起来的,在这之前,东方是到了就给我上,西方主要是骑士老爷在打仗。文艺复兴之后欧洲战争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量平民参与到战争中来,在残酷的频繁冲突中开始有了这个传统,让平民上战场之前先进行基本的军事技能训练。然而刚开始搞得都不得要领,散乱而没有章法,也不对新兵的集体意识进行塑造。

后来随着参谋体系的建立,军队里“分工”的意识更加明确,在普鲁士军队里开始出现一种做法,就是这个“破冰文化”。在总结以前旧式军队的好的做法,比如统一制服、步伐训练和军衔制的基础上,开始利用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来强化新兵的集体意识和服从意识。

关于这些东西,你要是想要了解,其实看军事史是没有的,你得去看《社会心理学》。

当然,对新进入集体的人员进行集体主义培训和纪律训练,也是有三教九流、高下之分的,有的手段高明效果突出,有的么……

像阿里巴巴这种,等而下之、不堪入目,属于是猪头肉上不了大席,不入流的东西,类似的行为常常出现在一些很下贱的地方。

比如说监狱,新入监的犯人就得给监狱里的老大表演一番服从性,否则不可能被监狱里的牢头们接受,更不可能融入监狱里暗中存在的秩序和等级,也是被各种性激素憋得要死不活的老牢头逼着讲“when、where、who、what、how”。

比如旧社会妓院里逼良为娼,老鸨子就会把“雏儿”一顿折磨,什么恶心变态的事情都给你安排上,彻底摧毁你的人格,然后只能乖乖被人摆布,连血带肉吃个干干净净。

良好的、积极的集体主义引导不是这么回事,有效的集体主义引导会整个改变人的精气神,然而做起来也是殊为不易。

在军队里也是必须要摧毁人性中恶与懒散的一面,以集体主义使成员服从集体利益,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军队不这么干的。

像解放军,入伍就给你胸口戴个大红花,让一群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走到哪儿都令人投来羡慕的眼光。这是人生中第一次被人瞩目,第一次大庭广众之下成为众目睽睽的亮点,第一次享受周围人们的注意,任何人在这个时刻都不由自主的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自己的“颜面”,人生中首次有了“偶像包袱”。

到了集体之中,第一件事情就是面对热情洋溢的战友,到处是制服的海洋,刚才那种偶像光环一下子被破灭了,短时间内“得而复失”让人开始思考,既有眷恋又有迷茫,想要再次尝到滋味又惴惴不安心生疑虑。

接下来是最基础的政治教育,让你去参观集体纪念馆,各种团史馆、旅史馆、军史馆,让你看你刚才那个“偶像光环”是哪儿来的,想要取得这个偶像光环你需要去做什么,做到什么样才会再次降临你的头上。这些事情让你明白,那个偶像光环是别人给你的,不是你自己的,是前辈的牺牲造就的口碑与赞誉,

然后你就知道你新兵这段时间遭的罪都是图个啥了,在艰苦的训练和严格的纪律之下,整个人格开始重新塑造,你甚至都能听见自己的全身关节都在嘎巴嘎巴成长。积极向上与集体主义成为一种氛围,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形成了统一,大众对集体的认同也投射到你个人的身上,而你个人素质也影响着集体的荣誉,这是一体的。

最后,抱起步枪去连队挣自己的偶像光环吧。

当过兵的朋友对这一套动作恐怕心里都有数,回想一下从戴着大红花走出武装部大门,到戴着大红花摘掉军衔走出部队大门,这一路是不是这么回事。准备去当兵的朋友们也不要怕,部队里不打你不骂你更不会人格上羞辱你,部队让你融入集体的方式比这些传言手段要高明很多很多,绝大多数时候遭罪是你自己心甘情愿上赶着去找的,相信我。

全是套路,真的,全是套路。

要是有人打你、骂你、羞辱你,放心大胆的去告,去揭发,新兵入营第一天各种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就贴在连队门口的,一告一个准。军队在社会心理学方面的造诣不是这些私营企业小老板比得上的,军队传统文化也不是这些黑心资本家琢磨得透的,你可以有意识的去感受一下。

对的,他就是个私营企业小老板,这话一丁点没错,大和小看跟谁比,你就算再把他当你亲爸,他能大过人民军队的缔造者?

这些公司所谓的“公司文化”,看透了其实就是些人性阴暗面失控的结果,无论是什么“破冰文化”还是什么“狼性文化”,无非是把人性中丑恶的那一面换个新词而已。在人类成为一个集体的过程中确实是需要很多集体主义的塑造,需要一种“套路”,然而这种塑造这种套路,是必须要精妙的设计、长期的迭代、每时每刻不能放松对丑恶一面的压制的。

精妙的设计,是科学的还是盲目的?有没有理论指导与工程实践?

长期的迭代,是受控的还是放任自流的?有没有及时剔除不正确的做法?有没有一定的时间积累?

对丑恶一面的压制,是听之任之还是坚决抵制?有没有明确的处理规程?举报途径是不是畅通?

如果这些都没有,你那不叫什么“文化”,你那就是流氓地痞、江湖行规而已。

理论上柴可夫斯基跟hip hop都叫“音乐”,那能是一回事吗?

所以说呢,我不是当事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个还请当事人出来讲。但是,我相信一个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一个为了金钱利益而存在的“集体”、以及一群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人,是绝对干得出来这种事的,刚才提到的三个要素:精妙的设计、长期的迭代、对丑恶一面的压制,是需要成本的,又没有经济效益,他一家公司是吃饱了撑的还是钱多的没地方花他要做这个呢?

有没有违法,这个不好说,我也不是法律专业的。

但是,他一定会走向违法。

在掌握了集体话语权的人手里,对“新人”进行集体主义教化,这种权利却没有任何监督和制约,那么它最终只能是走向监狱和妓院一样对人格的摧毁和劣化,这一点毋庸置疑。

标签:性骚扰,是否,破冰,企业文化,法律,阿里巴巴集团,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