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娜1982年叛逃,新中国允许合法移居国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关于胡娜1982年叛逃,新中国允许合法移居国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胡娜

原中国女子网球运动员,出身网球世家的胡娜16岁拿到了全国冠军,17岁夺得白宫杯青少年冠军,18岁获美国弗吉尼亚杯冠军,小小年纪即贵为亚洲一姐。

1982年,随国家队在美国比赛期间离队不归,留美第一年,胡娜没有“身份”,也就无法参加比赛。次年,胡娜向美国提出“政治避难”,获准。

政治避难,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向另一国请求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后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的行为。享受庇护的外国人,通称“政治避难者”,在所在国的保护下,不被引渡或驱逐。

避难一词原指由于种族、宗教、参加特定社会团体、政治思想等原因,在本国受到迫害或出现了遭受迫害的明显的可能性而逃到国外,不指望本国政府给予保护,不愿意回到本国而言。因上述理由均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所以便称为政治避难。

一个国家对于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准许其入境、居留并给予法律保护,国际法上称之为“庇护”。一个国家给予某人以庇护,是以不将其引渡给另一国家为前提的。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各国之间的引渡条约,一般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条款。

在国际法上,准许政治避难和拒绝引渡,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但是,这只限于政治犯,而不能允许一般刑事罪犯避难。

胡娜那个年代都是专业运动员,国家出钱出力培养。国家出资安排出国比赛学习。退役后也是国家安排工作。享受了国家给予的一切,在国家的培养下出了点成绩,靠着这点成绩跑到国外去了。不能报效祖国也就算了。喜欢美国生活也无所谓,正常移民就是了。她呢?采取私自不归这种违法的办法,还反过脸来污蔑国家。国家怎么政治迫害她了?花钱培养她,送她出国比赛就是迫害她?连她去美国的机票都是国家掏钱。后期更是跑到台湾去,被台湾封为“反共义士”大肆宣扬。她的行为给国家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国家给了她远超同期国人的待遇和地位。她这么对待祖国,忘恩负义。称之为叛逃,毫不过分。若真是政治立场不同,不要接受国家给予的一切啊。吃饱喝足一抹嘴就翻脸,无耻之极。

就像一个家庭中的小女儿,父母给予比其他兄弟姐妹更好的照顾。受尽全家宠爱,后来看到别的家庭更富有,心中向往 。为了想去别人家作女儿,就造谣到处父母虐待她,兄弟姐妹欺负她。这种人不应该唾弃吗?竟然还有人欢呼这是勇敢,这是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那么我只能祝福你们都能生这么个女儿了。

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心有恶念,难得始终。离开国家培养的网球天才少女很快泯然众人。悄然退役。2004年胡娜回国探亲,伺候频频回国。做主持人,解说比赛,并且对国内经济发展频频称道。国家迫害你别回来啊,最后还是要在中国混饭吃,当初就是嫌弃国家穷呗,条件不如美国好。嫌贫爱富,现在国家条件好了就跑回来还扯什么政治迫害。。就这种人,国家仍然宽宏大量的接纳了她,没有丝毫为难。

但是。注意但是。胡娜在采访中称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她有自己的追求,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那么看一下她有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胡娜当年的叛逃影响极为恶劣,中美双方因为“政治避难”甚至一度中断所有文娱交流。对她付出巨大心血的教练 领队 以及队员全部收到牵连。

其叛逃后,1982年8月16日,国家体委通告:网球国家队,总教练张大陆,副总教练沈建球,领队,以及队员李心意 余丽桥 王萍等被开除国家队。

想象一下80年代的社会体制以及环境下,被单位开除是一种什么样的境遇?多数报道都用了一个词“生活拮据”。

胡娜至今没有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向被她伤害的国家,向被她连累教练,队友说一声对不起。

不要提什么宽容,不要说什么包容,胡娜永远不该被原谅!!!

对胡娜的原谅就是对千千万万辛苦勤劳的祖国建设者的侮辱和伤害!!!!

呸!!!!!!!!!!!!!!!!!!!!!!!!!!!!!!!

标签:胡娜,移居国外,中国历史,中国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