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团主义(corporatism)比较容易说清楚,先说。
现代的民主政体一般都是代议制,也就是由公民选出一批议员(代议士)代表自己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无论采取单一选区制还是复数选区制,选举代议士的过程一般是按照地理来分区,每个议席对应的人口大致相等,因为这样比较容易实现“普遍而平等”这个原则。
但法团主义的思路不一样。它有点类似于把封建行会给现代化了,人们按照行业等因素分成若干团体,而政府为这些团体提供一些制度性的权力保障——最典型的就是为法团设置固定的议会议席。贝尼托·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就有一个完全基于法团主义原则组建的议会,它的产生方式大致如下:先由各个雇主协会、各个劳工协会、各个专业人士协会和各个其他非政府组织提名一批候选人,再由法西斯党从中挑选一批正式代表。没有任何基于地区选举的议席。
二战后世界上就极少有还在实权议会中采用法团主义式选举的国家了,一方面因为它跟法西斯主义有一些暧昧不清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法团主义选举很容易违反“普遍而平等”这种基本原则。就普遍这一点而言,一个社会里一般来说会存在很多并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法团的人,例如打零工的外卖骑手,他们不是工会会员,又或者工薪阶层的家庭妇女,她们未见得登记成为妇女协会的会员;就平等这一点而言,如果钢铁企业协会和钢铁行业联合工会都可以推举一名议员,那企业协会可能是五十个企业法人(代表各自的董事会投票)选一个,但联合工会可能是十万工人选一个。
所以绝大多数国家的议会是以地区划分选区选出,最多搞一个两票制,给政党分配比例代表。少数反例一个是中国大陆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里的解放军选区,它不是基于地理位置而是基于职业的;另外就是香港特区立法会和选举委员会里颇有争议的功能界别体系了。
而工团主义(syndicalism)则是指一种以工会为基础、以罢工为武器、为工人阶级谋求社会主导权的运动。在PRC前二十七年的语境下,工人通过ACFTU向国营企业“斗争”也会被称为“工团主义”,但显然就是贬义了——你们工人怎么能不受先锋队领导呢!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实行法团主义或者部分法团主义的国家,持工团主义立场的工人组织是很可能被吸纳进法团主义体系的,就如同前文说的,如果工会代表能不通过地区选举而直接以工会的渠道进入议会,那可能就多多少少获得了一定的谈(tong)判(zhan)能(jia)力(zhi)。不过历史上存在的法团主义政体一般中央集权倾向较强,进入这种体制的工会很可能翼赞化——不过从功利主义角度来说未见得是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