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认为霍尊陈露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你们认为霍尊陈露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8月19号:虽然想到陈露可能白莲花之类没说出来,但是从未想到她令人发指

8月18号:霍尊还真是个菩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给钱还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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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看了霍尊退圈和陈露针对性回复,主观评价一下陈露,一个输不起还掀桌子报警赌博的赌徒。要是我我就告敲诈勒索、名誉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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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霍尊陈述去年九月分手,陈露大作文里变相承认却刻意淡化,大概率去年九月分手。群聊记录中大多不良影响的聊天大多甚至全部都发生在九月之后也就是分手之后。聊天记录不连贯不完整,甚至有些刻意马赛克了时间,具有误导性。

比如极端大男子主义、如果是这样我会打死他此类言论大概率不是指向陈露,而是对于某些女性的评价,从陈露声明霍尊差点动手什么的可以看出,霍尊并没有动手,也没有什么强烈人身危险性。比如白俄罗斯pc更像是纯粹的口嗨,从语言上是戏谑性质,行为上更没有任何实践。

对于九月之前六月的聊天记录,则是没有显示恋爱阶段劈腿yp,只是说明恋爱具有结束的征兆。不过爱情这种东西,不是谁说不想散就不能散的,不是说女方付出了青春付出了一定的金钱就能保证结婚享受荣华富贵了。也不是说男方的青春就一文不值,恋爱时候男方谈恋爱不可能不花钱光吃女的的吧,不然也坚持不到七年或许八年。从分手这一点或许可以推断出陈露不是能忍住忍到结婚的人,或许恋爱时候也会坚持自我,从前文九月写小作文分手就可以看出,自我导致了随了男方的愿。

对于其闺蜜说的一系列话,不予置评,她仅相识一年,大概率是共同经济公司的,未曾从分旁观或了解二人恋爱经历,主观意图不明,我个人对其真实性评价不高。

对于陈露所言放弃舞蹈事业,有可能副高之类话语,或许继续从事舞蹈事业成就不大反而不如经营工作室,这在此类行业也很常见,就大概率不存在为了谁放弃自己的事业。或许换个说法,呆在舞蹈团前途不明,收入还不如工作室,你怎么选,而且两个职业并未体现对男方有什么必要的支持,个人感觉为了对方牺牲自己事业略显牵强。

对于陈露所言试婚纱,变得小气之类的话,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能将所有的莫须有都归责到分手之上,并不能说你没走出来我就相信你没走出来,或许是执念或许是噱头有待评定。至于恋爱期间花费了二三百万,根据霍尊现有九百万来推断,这七年乃至八年肯定超过九百万,这句确实是废话,超过的钱难道没有用于恋爱之上吗,难道霍尊赚钱了还吃白饭吗?这违反生活常识。

对于九年青春之类的话,恋爱就是糊涂账,谁的青春不是青春。既然人往高处走,那另一方就尽量跟上或者产生依附,不然很容易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看人怎么取舍,是想要荣华富贵还是恋爱中的那股气节,站着还把钱挣喽的是张麻子,没那智慧只能在山里跪着,鱼和熊掌都不可得。

最后,我个人感觉这事情还是挺明朗的,霍尊恋爱后期首鼠两端,无担当,不过这种男朋友也是陈露选择的,他的这种处理方式也是陈露七年来所了解的。这类无担当处理方式的男性也很常见,我都不知道该怪谁,一方面是这类男性自己的毛病,另一方面这类男性又有女朋友,天仙配吧,不能说女性找男性男性性格完美,不可能的事情。

而对于陈露这类女性,我感觉到深深的恐惧,从看到霍尊事件她发的大作文,通篇是自己情感上的表述却能够让很多人认为是真相。而青春之类字眼逐渐成为男性道德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男性究竟该怎样做才能让女性满意。为什么经常看到女性分手后控诉,难道女性在恋爱中做到十分完美吗?那为什么总说女的作?所谓的爱可以将所有其他的不足都掩盖住吗?并不见得,恋爱或者什么亲密关系中大多都是互相折磨,霍尊错在哪,错在分手吗?他的分手严重违反道德吗?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选择了更好生活条件的别的异性结婚,这是一个现实的无可厚非的事情,天要下雨由不得人,有什么办法?只能自己承受。但是将其分手后的群聊记录以及之前对节目组的吐槽公布于众,这些事情与二人的恋爱无关,并不是公众言论,为什么要公布出来?会不会侵犯隐私权及名誉权?值得思考。

对了,未经公证或不是慈善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前,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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